省交巡警总队:常闯红灯会加重"醉驾"定罪量刑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昨通报说,根据国家规定,今后将由交巡警部门来负责查处“危险驾驶罪”,一般情况的“醉驾”行为,将在7天内完成侦查,移交起诉。据介绍,“醉驾入罪”以来,截至昨天,全省共查处7起“醉驾”刑事案件,其中南京2起,无锡3起,淮安1起,南通1起,目前大多在调查取证阶段,极少数已经移交检察院起诉。 5月1日起,修订后的《刑法修正案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。面对“醉驾入刑”,查处时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,具体遵循什么程序曾让一线民警困惑。昨日,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副总队长陈玉峰告诉记者,公安部已经明确,危险驾驶罪的查处由公安交巡警部门管辖。这意味着,交巡警除了可以依法查处交通肇事罪外,今后,查到开车人“醉驾”,可以不用移交给其他公安部门,直接立案侦查,当然,发现其他犯罪行为的例外。 据了解,目前我省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门正抓紧建立专门队伍,抽调精干交警和事故民警来负责“醉驾”和“酒驾”。在查处时,为了简化程序,提高效率,我省要求,交巡警在侦查“危险驾驶罪”时,只要确定两点,就可以基本认定“危险驾驶罪”,一是开车人确实是在道路上驾驶车辆,二是开车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已达到醉酒标准。 吹气测试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具体查处过程中,交巡警通常遵循如下程序:先是对开车人进行吹气检测,如果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,再带往医院,进行抽血化验,据此作出“醉驾”与否的最终判断。陈玉峰表示,尽管吹气检测一般不纳入到醉驾的鉴定之中,但依然会作为证据,移交给检察院,作为起诉时的一项证据。 很多开车人提出,万一吹气检测时超过80mg/100ml,达到醉酒标准,可血液检测却没有达到这个标准,这时该如何处理?对此,陈玉峰表示,吹气检测也是平时检测开车人是否醉驾的方式,也有法律效力,不过为了慎重,还会进行血液检查,通常两者的结果差不多。我省规定,吹气检测发现醉驾嫌疑之后,必须立即就近送往医院抽血化验,以减少误差。万一出现两者检测结果不一的情形,则要进一步调查取证,根据抽血检测与吹气检测的间隔时间、开车人喝酒多少等因素,进行综合判断。 七种情形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据介绍,“醉驾”案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,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,一般“醉驾”案调查取证比较简单,除非有其他情节要进一步核查,交巡警会在7天之内侦查结束,然后移交检察机关起诉。 在外界关注的“危险驾驶罪”的定罪量刑上,“醉驾”的哪些情形会从重处罚,省高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,最高法院将在近期就此出台司法解释,目前尚无统一标准。 不过,陈玉峰对此作了分析,他告诉记者,根据个人理解,醉驾者的7种情形,可能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1是否有抗拒、阻碍、逃避交巡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; 2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前科劣迹,比如酒后驾驶、闯红灯等违法记录的; 3是否如实供述犯罪行为,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的; 4是否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; 5是否在人群密集场所醉酒驾驶的; 6开车人的“醉酒”程度; 7“醉驾”涉及的车辆性质,是营运车辆还是非营运车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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